国家强调,在满足国内疫情防控需要的基础上,鼓励企业扩大产能,有序出口,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但是首先需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。
商务部发布公告称,自4月1日起,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、医用口罩、医用防护服、呼吸机、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,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,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,符合进口国(地区)的质量标准要求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。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。
(口罩新规具体要求可进入“百口电商”菜单栏-知识干货-口罩出口新规 查看)
根据商务部发布的4月份口罩出口新规,卖家需准备好以下资料,保证货物有序出口。